案情简介
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海某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某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青浦区环境监测站对上海某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测结果与该公司出具的检测数据存在明显较大偏差。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遂对上海某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并询问该技术服务公司当事人调查核实,该公司采样人员实际未在检测报告标明的采样时间段内在模具公司厂界开展噪声检测,直接出具检测报告。该公司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的情形,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案件启示
环境检测数据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生命线,是客观反映污染治理成效的基本依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缺失,采样人员心存侥幸,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伪造检测数据,性质恶劣。本案充分利用视频监控锁定违法事实,极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效率。